Tuesday, July 26, 2011

雜記

為什麼每件事都必須要有個解釋才行呢?

理論大多是奠基於心理學處理心理領域內的過程的這個命題,讓理論家們將人的行為化約成他們的心理過程。其認為:在心理領域裡有著心理的對象、事件及心理過程,就如同物理領域裡有物理對象一樣。意識讓我們每個人只能察覺到自己的心靈狀態,這些狀態被描述給心理學家,而其工作就如同物理學家一般,是要去發掘出事物之「真實狀態」,那是深藏在潛意識中的抽象對象及過程。

他意圖改變這種觀看人們並予以概念化的方式,他謹慎地描述我們最初是如何學會語言及如何使用語言,而非構築一個理論。

我們想靜靜地去衡量有關語言的諸般事實,藉以取代狂暴的臆測與解釋。

他抗拒著那種「意圖看透現象」以尋找某種終極原因的衝動,他不追求任何隱藏著的事物,因為每件事物早就已「昭然若揭」。事物之所以看似隱藏著,並非因為它們藏在表面之下,而是因為它們既熟悉又簡單,並且總是出現在我們面前。正是這種理想化的觀看方式迫使我們去尋找神秘的事物;然而,我們需要看的是其實際上是甚麼。

我們並非要先檢查過我們自己的意象、情感及思想,才能理解它們是甚麼。它們跟語言並未分離,我們必須要看看如何使用這些概念才能讓其有所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