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關於我,以及我的舊鞋

我是一個戀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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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外的鞋架上,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鞋。屬於我的有三雙,皆不甚新。其中有兩雙,甚至已經可以用破爛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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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鞋中,年紀最大的是一雙籃球鞋。

許是因為品牌的緣故。雖然是籃球鞋,但卻有著滑板鞋的型,如果沒有特別注意,多數人其實不會注意到它的真實身分。和一般的籃球鞋比起來,鞋頭稍微寬大了些,側邊因為材質跟顏色的關係,看起來也較厚。米白色的底,側邊是黑色的絨皮,摸起來稍微有點粗粗的,有種鑽人心頭的扎手的癢。兩側邊還縫進了一塊迷彩的圖案,搭配上從軍中帶回來的迷彩長褲,剛剛好。

我很愛這雙鞋。還記得買下它的那天,是一個晴朗的午後。雖然本已有想要買鞋的打算,但那天其實本來只是想隨意看看,並沒有一定要買的決心。跟阿丹在西門町的美國街裡亂晃,隨意晃進一間DEKLINE的專賣店,試了大約兩雙鞋後,店員拿出這雙比我預算稍高了一點卻十分吸引我的鞋。

當然你知道結果了,最後我掏空錢包,把這雙鞋帶回家。爾後,它陪我走過許多地方,台灣各地、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一路到現在。從我大三經過當兵,走到我研究所,從懵懵懂懂走過憤世嫉俗,一路到現在任性妄為卻雲淡風輕。

因為騎車打球的關係,鞋跟的底早已磨破了,露出裡面層層疊疊包覆的材質。破了洞反而可以看到它作工良好的本質。也許是看多了外表精美的劣質品,當拆開精美的外表,發現它的內裡跟外在一樣好的時候,證明自己當初錢花的值得,有種令人感動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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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雙是紅色的CONVERSE籃球鞋,剛回家時還是鮮豔的暗紅色。側邊以白色為底,一如其他的CONVERSE,上面有著紅色的勾勾和星星,一雙一望而知是CONVERSE的鞋。

最初要買下它的時候其實猶豫很久。那是在公館某個運動用品店的拍賣場上,其實我看上的是一雙咖啡色的帆布鞋,但當時我的鞋架上已經有兩雙帆布鞋了,我極需的是一雙可以運動的鞋。挑挑揀揀之後,大概剩下三雙在考慮吧。

當初如果是我自己去買的話,我應該是不會帶這雙紅鞋回家的。我身上的顏色一向保守,白色、黑色,比較亮一點的顏色頂多綠色藍色之類的,紅色對我來說過於招搖,一直以來都不曾出現在我的身上或腳底過。

但當時的我正處在一個認為自己極需改變,但卻又不知該往何處去的狀態。那時的我以為那是一種甚深的無力感,可一直到現在我才發現,其實我當時的感受是憤怒,而我壓抑了那份憤怒,或是我只允許對自己憤怒,就像一個僵局,把自己卡死在那裡。

總之,在阿丹的鼓吹下,我帶走了這雙過去不屬於我的顏色的鞋。而它也忠實地陪伴我跑過各種時刻的森林公園,陪伴著我和我親愛的夥伴,共度無數個美好的夜晚時光。在和平新生路口的天橋上,我們一起望著腳下穿梭不息的車流;坐在露天舞台的座椅區,我們一起看遠方在黑夜中閃爍的101。而隨著我們共度時光的消逝、隨著被拋在腦後的步伐、隨著我親愛夥伴的逝去,我心中曾有過的死結和傷痕也在不知不覺中,緩緩地被撫平、消散在一株株的大樹之間。

如今小紅鞋因為森林公園的紅土道,原本紅白相間的外表又蒙上了一層紅色的灰,整雙鞋紅通通的,連內墊也因為鞋跟早已磨破,讓紅土趁隙而入,鋪滿了整雙鞋底。

它已顯老舊的外表,對我而言,代表著的是每次跑步之後,沉澱在過去的日積月累和物換星移。簡單說,那是時間走過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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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雙,是我最近才得到的。

白底黑邊的休閒鞋,是我最喜歡的一種顏色搭配,看起來是帆布鞋款,但側邊卻又不如帆布鞋薄。側邊的黑邊上,還裝飾有藍綠色帶的條紋,並不過分搶眼,卻讓這雙鞋看來靈活了些。仔細看,兩側的黑邊上繡有不過份繁複的花紋,一路到鞋頭的圓,看起來像是過節時會剪貼在紙窗上的那種民俗圖騰。

對比其他兩雙鞋來說,這雙鞋算新。但於我而言,穿在腳上沉甸甸的實,卻讓它不只是一雙新鞋,彷彿上面還有著其他什麼東西的纏繞,讓眷戀縈繞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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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戀舊的人。

雖然不是沒錢買新鞋,也許是我捨不得花,但我知道,真正阻在我面前的,其實是我對過去的放不下。熟悉一雙新的鞋,對我來說是要花時間、也要花一點勇氣去冒險的。一雙鞋對我來說,不只是物品,但讓它不只是物品的,是我那細細碎碎的瑣屑生活。或者可以這麼說,當物品沒了回憶,它就只是物品。

誰說放不下過去就不好呢?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知道,人要不要往前走都是看自己的,可若丟掉了過去,那過往的那些人事物,就真的逝去了。能讓回憶綁住自己的只有自己,而從來也只有自己,才能讓自己被回憶綁住。

我曾被回憶綁住很久。我也曾以為,只要我忘記過去,就能往前方邁進。可後來我發現,現在的我其實是過去的我所累積的,那是不可能分割拋棄的,如果沒有好好帶著自己的過去,要前進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而改變往往就在放棄改變的時候發生,也許因為在那當下,我們接受了過去拒絕接受的事情,所以我們才得以從過去的枷鎖中解脫。

有些時候,越掙扎只會越被困住,當靜下心來,不知不覺中卻發現,原來綁住自己的繩子早已消失。

但那跟戀舊,卻是絕對不同的。我們會想念過去,但過去早已過去的事實,卻是永遠不變的,無論我們再如何努力,過去絕對不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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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著這些鞋,從過去走到現在,彷彿它們是唯一見證我足跡的神父,而我對它們無比信賴,將我的雙腳很穩當地依託在它們身上。

其實,也許新舊皆無所謂。新的會變舊,而舊事物,又未嘗不是沒有經過新事物的階段。我或許只是想在這許多的紛紛擾擾中,尋找一個可以讓我安穩靠著的地方,尋找一個可以讓我安心的感覺,靜靜地在他的懷抱裡沉睡吧。

就像我戀著我的舊鞋,就像我仍戀著我的過去,卻繼續往前走。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遺忘

難過時,我跟其他人一樣,偶爾會想著,如果能把這些事情忘掉,會不會好一點?遺忘過後,能不能因此不再痛苦?

只是失憶以後,就真的無事了,痛苦再也不在了嗎?

我沒有失憶過,所以並不知道。但我有時候會猜想,失憶的人,假使知道自己尚有不在認知內的過往,會不會反而因為遺忘了而痛苦呢?會不會因為想知道自己所遺忘的,而回過頭來奮力追尋那段失落的過去?

如果所有事情都遺忘了,我們會就此得到解脫嗎?忘了過去的痛苦,就會得到幸福嗎?或是我們會苦苦追尋著自己的過去,為了遺忘過去的幸福而感到痛苦,甚至為了知悉遺忘的痛苦而更痛苦?

沒有了過去的回憶,現在的這個我還會是我嗎?如果沒有了過去,那現在的我又是什麼呢?
當我遺忘了的那一瞬間,我是否會驚覺過去的痛苦不只有痛苦,所有被折磨的心其實都曾經熱情四溢?

能感到痛苦,是不是也是一種幸福呢?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09

秋之名

出門的時候,我在院子裡被一陣大風吹停了腳步。皮膚暫時接管了眼睛的工作,我感覺到風吹上手臂,把手毛給梳順了,讓每個毛孔都有足夠的空間呼吸起來。陽光從大樓的縫隙中跟風一起吹進來,許是因為風吹熄或消融了什麼,陽光不再刺著地面像烤盤似地滋滋作聲,像打了一地的蛋黃溫和澄澈,跌落時還有清脆的啪搭一聲響。

不知不覺,秋天已經輕輕擁抱這個城市。

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是從晚上下班後,讓晚風在手臂上激起一陣疙瘩開始的呢?還是從下午走在路上時,發現陽光逐漸濃厚而不再透亮開始的呢?或許,是經過公園時,聽見鳥兒在落葉上跳躍的痕跡,看見風追著落葉奔跑的聲音時候,是從那時開始的吧。

那是,也不是一個連續的過程。

我總突然會在某個時刻,因為感受到身處在秋天的懷抱裡而歡喜起來,想對著岸邊在漁船上嬉戲的白鷺鷥宣告我發現秋天的存在。但其實在這之前,我早已清楚地看過秋舞躍的足跡,落在四周踢踢躂躂。是否那就像,一個聚著水的水桶,就算它早已裝滿著水在那,但在不為人所用之前,水桶之於人,便沒有意義?

於是秋雖然存在於此,但在不為人所感知之前,秋便不存在,不存在於那人的心中。或者說,當然秋是存在的,只是在未感知之前,秋便只是一個記憶,一個名,雖則它一直都在,卻並不被指認出來。直到積累至某個逐漸溢出的時刻,一個並非偶然卻偶然的時刻,才被指涉成名。

也許,我只是在等一個訊息吧?畢竟我已不再像隻警醒的博美狗見影就開槍。也或許我從來就不像博美狗,我總是緩緩地呼吸、觀察、感覺、積聚著周遭的點點滴滴,然後等。於是我在這些日子裡,輕輕聽著風畫過空中的痕跡、靜靜看著陽光潑灑在空氣中的顏料、緩緩踩進林間鋪滿一地的枯黃。

直到我被風吹進濃重的鵝黃裡感到一陣溫和柔軟,直到步伐被我踩進枯葉掩埋卻再碰觸不到土壤。然後我指認出秋,與愛,使之為名。

Thursday, September 3, 2009

回憶

我原以為,
小島上燦爛的明月,
眩惑的是我心,
但其實,
從來都只有眼睛會困惑。

閉上眼睛,
身體就在流沙裡,
沉醉,
而心跟著,
陷落。

捧起滿手金黃,
篩落一地的疼痛。
是我的?是你的?

風欲吹散一切,
濕潤的掌卻仍頑強,
讓枝微末節直扎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