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7, 2013

關於「心理健康司」的爭議

最近業界內有個很大的爭議,即是在政府組織再造中原本預計成立的「心理健康司」,可能會與口腔健康業務合併為「口腔及心理健康司」。

也許是我想得不夠遠,或是真如旁人所說,我沒看清楚事情的嚴重性。但目前為止,我的確不覺得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對我而言,那比較像是兩個不同單位共用同一個辦公室的感覺。原本口腔健康與心理衛生就是不同的領域,即便現在同處一個單位內,無論是從業人員或是外界大眾應該也都不至於笨到把兩個東西弄混,憂鬱的時候去看牙科、牙痛的時候去看精神科。

兩者同存就會對彼此業務有互相干擾、相互扦格的狀況產生嗎?我的確對此存疑。如果政府真的對國民的心理健康領域有所重視,那無論這個業務是獨立成司或是根本只是一個更低層級的單位,都應需會讓它有所作為。我不否認一個更高層級的單位會更好做事,但如果沒有背後的支援,做事都不會是容易的,而這跟單位是否獨立一個業務,我認為並沒有太大關係。更何況口腔業務放進來並沒有拉低這個單位的層級,目前也看不出對其運作會有甚麼影響。如果是搶預算這種事情,那無論是獨立或是分成兩單位,都不會有所差別。

在目前的爭議中,我想我並不認為這件事對心理健康業務有甚麼妨礙的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我並沒有看到對於將口腔健康業務和心理健康業務合併在一個單位中會對業務推行有甚麼窒礙難行之處的討論,多數會指出「口腔和心理怎麼可以放在一起?」(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行?)「這很好笑、很荒謬。」(我也不知道好笑或荒謬在哪?)「外國都獨立的」(所以我們就一定該跟外國一樣?)「妨礙業務推行。」(請指出哪裡會妨礙?)「心理與口腔同一個機關主管很荒謬」(荒謬在哪?難道獨立自己成司,我們的機關主管就會是熟悉心理業務的人嗎?機關主管與承辦業務沒有太大關係我以為並不是少見的現象呢。如果會互相打壓,那是人性,跟獨立與否的關聯並不大。如果大家都能秉公對事,那怎會成問題呢?)在這個過程中,我反而有一種學界非常本位主義的感受。老實說,我並不清楚獨立成司或與口腔健康一同成司的利弊在哪,我只看到所謂「要讓他人看見我們的專業」「要他人尊重我們的專業」,一種「你不懂我們的地位有多重要」,帶著傲慢和被迫害的氣急敗壞。

我承認,那種感覺讓我不太舒服。我認為我的專業很重要,但我的確並不認為我有必要在這件事情上大作文章。當然我也要說,這只是我單方面的想法,我未來當然有可能會發現疏漏之處而調整我的想法,但至少,目前我是這樣想的。

2 comments:

Judy said...

我覺得你有很多觀點我都認同,例如下一篇提到要爭取健康專業不受8個司的數量限制,檢討政策等。先不論司的數量是否能更改,增加「口腔健康司」,這或許是最完美的狀況,但我覺得你也要看一下心理健康硬是被改為口腔與心理健康司的過程,其實是非常不被尊重且被當作口腔健康爭取的工具,就像你自己copy的立法院公報第100卷第38期委員會紀錄,p.286「如果衛生署堅持要這樣(不成立一個常設性的口腔健康任務編組),那本席就會堅持在心理健康司那部分戴上一個帽子,將口腔醫療放入。」牙醫公會的人受訪時提到,他們不在意怎麼分,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要獨立擁有一個「司」,為什麼?因為牙醫認為自己和醫學系的訓練從剛開始就是分開的(就像中醫跟西醫分開一樣),應該要比照中醫有獨立的司,成立口腔健康司,但為了控制8個司的數量被否決,立委剛開始也只是用"開玩笑"的方式說要合併兩專業,最後卻真的將兩專業合併,理由是心理健康司的編制相對較小(只有25人,4科)才這麼做,卻沒有檢討這個司編制較小是因為和其他司比較起來,沒那麼受重視,所以人員編制財這麼少,這麼做只是便宜行事而已,不然為何不納入更適合的醫事司當中,或者將中醫藥司該為中醫藥司與口腔健康司呢?既然要將衛生福利部重新編制,當然就是要依照功能來進行,如果這樣隨意將心理和口腔健康合併,也不難想見最後這個司可能會由牙醫的人主導吧?我不認為心理學界的人反應太大,還是努力爭取吧!

bing said...

謝謝你的回應。整件事情我覺得可討論或有爭議的地方很多,包含政策面、實務面等等,不只心理界,其他部分其實也很需要更細緻的討論,所以我才並不只覺得爭取心理健康獨立成司就夠了。但話說回來,反正這本來就是各方利益團體爭鬥的結果,如同當初制定心理師法時,臨床心理師跟諮商心理師之間的狀況吧,每個人都是為自己的,這次其實也不是甚麼例外。而且我覺得,如果是中醫藥與口腔、中醫藥與心理、心理與醫事,其實也沒甚麼不可以的啊。只要各個部分的政策明確,運作良好,其實這一切...又有甚麼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