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5, 2009

政治文,黨魁

這兩天的新聞圍繞著馬英九該不該兼任黨魁。對於這個議題,我的立場是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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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反對黨政不分的政治狀態。我的意思並非是政治的推動必須不靠政黨力量,而是台灣的執政黨跟反對黨都沒有盡到監督政府或是與政府一起擘劃施政的責任。觀察政治現況是,很少看到民意代表真正針對政府的施政做出對話的空間,而僅流於簡單的、所謂意識型態的鬥爭。無論哪一黨皆然。

也許這的確會造成政府施政的困難度,但這絕對不該是總統,台灣的政治領袖該插手介入的事情。就算馬英九代表的政黨是國民黨,總統府也不能代表國民黨,而必須代表全體國民。因此一個全國領袖兼任黨主席絕對是一件不該、也不妥的事情,因為那代表黨政不分。法律明定公務人員必須嚴守政治分際的立場,去哪裡了呢?

過往我就認為總統去為地方各種選舉造勢是一件不妥的事情,就算說總統那時是以一個政黨人物而非總統的身分出席,也只是一種鬼扯。當就職典禮過後,總統就必須背著這個職位的名稱做滿四年,身為一個代表全國人民的人物,不可以也不應該為特定政黨甚至候選人造勢,因為這是一個公務人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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